发布日期:2013-11-08 14:41|新京报|
名单包括50中央部门1央企
设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向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此系我国纪检监察体制的一项制度项安排。例如中纪委监察部,就向各国家部委、各国企,派驻纪检组。地方纪委监察机关,也向所管辖的委办局、国企,派驻纪检组。
昨日中纪委共公布了51个派驻机构及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共计51人,其中中央部门50个,央企(国家电网公司)1个。
据了解,虽然之前,从国家部委、央企的官网中,均可查询到纪检组的设置情况,但集中发布中纪委监察部所有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负责人名单,昨日还是近年来的第一次。
专家称系中纪委“去神秘化”延续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自9月初中纪委监察部新官网开通以来,一直在“去神秘化”,体现出鲜明的开门反腐思路,如首次公布纪检监察组织架构、中纪委监察部信访举报受理流程等等。昨日集中发布国家部委和央企的纪检组组长名单,系“去神秘化”、“开门反腐”的延续。
据了解,今年4月22日至26日5天内,在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带领下,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分别约谈了所有派驻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了解落实八项规定。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这次约谈引起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例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说,“约谈的是纪检组组长,绷紧的却是我们全机关的‘弦’。”“触动的,是我们驻在部门的一把手,提醒、警示的是党组、党委”。
■ 焦点
截至今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已推进了9年,但专家学者们认为,历经求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仍未走出“同体监督”困局。上月12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了《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一文。文中称,2011年9月,对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现状和履行职能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以来,监督是派驻机构最主要的职能,但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最多,可实际效果差。
为何如此?该文将原因归结为,“首先是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当然有利于纪检组长参与集体决策,拥有投票权而不仅仅是列席会议,但是其是否要服从党组的决定是个矛盾”。
管理模式 从“双重领导”到“直接领导”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制度安排,最早可以追溯到1962年9月的八届十中全会,这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规定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可以派出监察组常驻国务院各部门,由中央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各地在必要时也可照此办理。
1978年中纪委恢复重建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一直采用“双重管理”模式,以国家部委和央企的纪检组为例,即受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也受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
《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指出,上述“双重领导”格局,“由于上级纪委的领导力度往往没有驻在部门党组的领导力度大,在不少部门实际变成了以驻在部门党组领导为主的局面”。
为此,2004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启动了“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即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中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驻纪检组组长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而是由中纪委、中组部提名,由中纪委呈报中央任免;其履职情况也由中纪委、中组部考核。
从2004年至今,“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正从国家部委,向县市延伸。
改革难点 纪检组和党组关系没理顺
曾任中纪委研究室办公室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等职的李永忠,拥有34年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他提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否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取决于是否实现了“异体监督”,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分立的,没有隶属关系,所以能够发现问题,并敢于反映问题”。
他表示,2004年以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虽然实现了由上一级纪委统一管理、直接领导,但是纪检组长仍是同级党组成员,归同级党组领导。加上派驻机构的福利、待遇、工资乃至人事安排,都由同级党组负责,所以纪检派驻机构仅是“半同体、半异体”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一文也提出,2004年的“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改革,留下了一个“尾巴”,“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驻在部门的较大影响”。导致派驻机构“往往难以主动开展专项检查,而仅靠参加一些会议往往难以获得实际情况”。
该文强调说,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投入时间和精力最多,但实际效果差。究其原因,是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当然有利于纪检组长参与集体决策,拥有投票权而不仅仅是列席会议,但是其是否要服从党组的决定是个矛盾。在原卫生部参加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的时候,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就提出一个问题,‘纪检组组长是党组成员,是否要执行党组决定?’”
一些专家学者援引近年来国家部委高官的腐败案件,如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案、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等,提出“半同体、半异体”监督局面,削弱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据媒体报道,郑筱萸案发生后,中纪委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发火”,“在这些腐败面前,我们的纪检人员到哪去了?”
改革方向 提高派驻机构独立性
“派驻机构真的能够对驻在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吗?”,《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一文提出了这个问题。文中给出的建议之一为,在2004年“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提高派驻机构的独立工作能力。
事实上,今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议程时指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那么该如何完善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工作能力?
对此,自8月27日至今,专家学者们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综合而言,形成了四方面观点:“大部制”改革思路,整合预防腐败局、反贪污贿赂局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垂直管理”思路,纪检监察机关像海关、税务一样垂直管理;“上提一格”思路,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一级政府部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说,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定位于全面深化部署改革,期待纪检监察派驻改革能有实质突破,走出“同体监督”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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