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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兰桥:一村一块田 土地大托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发布日期:2022-10-27 16:41|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中乡网怀远讯   安徽省怀远县兰桥镇党委、政府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今年率先在张坝、杨圩、大观三村开展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试点。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土地大托管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明显起到促进作用,但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着许多难点和困惑,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怀远县兰桥镇在张坝、杨圩、大观三村试点实施一村一块田大托管,大托管面积6628亩,涉及27个生产组、农户850户,其中张坝1100亩、204户,杨圩3443亩、432 户,大观2085亩、214户。杨圩村是全村土地全部托管,张坝和大观村是部分土地托管。
取得成效:
       怀远县兰桥镇在张坝、杨圩、大观三村实施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后,过去的农户承包地之间的田埂被旋耕后变成农田,基本达到新增耕地面积3%,三村实施大托管后,仅田埂一项新增耕地面积190多亩,每年可增收粮食16万多公斤(按每亩每年午秋两季共1000公斤计算)。三村实施土地大托管后,可以把1200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专心从事第二三产业,每人每年可增加收入5万元左右,全镇每年可增加收入6000多万。农民流转每亩地每年可获得八百至一千元不等的保底费,全镇可收入590多万元。村集体每年每亩收取管理费50元,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3万多元。同时,三村实行土地大托管后,种子、农药、化肥集中统一购买,价格明显优惠,每亩每季可节约生产成本30元左右,灌溉用水大幅度减少,规模经营后的机械化耕种、喷药、施肥等人工费用都不同程度减少,大托管产生的效益凸显。
存在的问题:
        兰桥镇实行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是把农民的土地集中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是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的第一次尝试,在具体操作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1、管理人员不足存在问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班子基本上是村“三委”成员,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管理农民集中的土地,存在着村“三委”日常工作与管理土地的矛盾,有时候会出现日常工作和管理庄稼顾此失彼状况,村干部结果两头忙、两头出差错、两头无效果,导致群众不理解、镇干部想不通。
        2、生产存在问题。村收回的土地交给有种粮经验的农民管理,一切依托种粮能手管理,会出现生产成本增加、各项费用增大等问题。还会村庄部分田块管理不到位,庄稼长势较差等情况,势必影响粮食产量,甚至会出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亏损。
       3、农机具使用存在问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刚开始从事农业生产管理,确少农机具,一切依靠租用个人的,加之出租农机具的个人认为是村集体用的,相互串通肆意抬高农机具租赁价格,无形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增加了生产成本。
        4、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农民的土地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回经营后,部分农民认为大块土地是村集体的,就想在路边渠旁和零星小块地上安种杂粮,个别农民还会在村集体的庄稼成熟时以拾捡粮食为由变相偷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粮食,加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的土地面积较大,一时无法完全看管好田里成熟的庄稼,从而使集体遭受损失。
解决问题的办法:
       怀远县兰桥镇农村土地实行大托管后,出现了许多问题,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托管农民的土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解决这些问题有以下办法可以尝试:
       1、实行集中“再托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采取“再托管”的方式,在不影响农户和村集体收入的前提下,把农民托管给合作社的土地再次托管给他人或组织。也就是说村集体在稳定的获得管理费、农户稳定的获得保底收入后。其他收种、选种及所有的管理都交给“再托管”的个人或组织。“再托管”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收种,收获的粮食也归“再托管”方所有,“再托管”方必须提前交清群众的土地保底收入和村集体的管理费。
      2、实行分散“再托管”。对于一个人或组织无能力全部托管一个村的土地,可以根据该人或组织的实力,划片实施“再托管”,再托管方在国家允许的条件下自行收种管理,产品归再托管方,自负盈亏,前提条件是先交清管理费和农户土地保底收入。(特约通讯员:施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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