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我国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服务体系设计融合不够、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不紧、医疗卫生人才不足、运行机制不活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日前,全国政协召开“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双周协商座谈会,全国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聚焦主题、建言交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大家认为,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搞好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加大投入和完善机制相结合,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公平可及能持续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筑牢农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支持力度
建立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形成了覆盖全面的服务网络,但乡村卫生服务水平与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仍有差距。协商会上,委员们普遍认为,要尽快建立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积极预防因病致贫返贫,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在硬件投入方面,保障县域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基础设备设施更新需要;在人才投入方面,设立乡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养和培训专项资金;在待遇方面,提高乡村医生薪酬、养老等保障水平。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长效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副会长李国勤建议。
视频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云南省委会主委杨晓红也认为,“十四五”期间,应加大财政对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保障支持力度,尤其应对边远、贫困地区医生在职称和薪资上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规划好县域医疗服务布局,出台乡镇卫生院行为标准和管理体系。
近年来,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成为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做好这些疾病防治工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同样需要形成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镜科主任王贵齐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长效机制。在现有医保和公共卫生经费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互补衔接和费用分担机制,形成保障合力。引导并约束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筛查早诊等医防融合工作。”
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医疗水平
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需要“摸清症结”“对症下药”。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天津市委会主委刘朝霞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地区,一般性医疗服务资源闲置而“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较弱;农村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儿科、急救、术后康复等需求增加,设备配置、专科技术、医养结合等水平有待加强。
“建议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资源配置,在人口数量大、密度高的区域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村卫生室提质升级,充分发挥资源效用,方便群众就医;加强以城带乡,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辐射疏解,同时发挥县级医院向上承接资源、向下传导资源作用,畅通医疗资源向乡村输送通道;加快基层数字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促进医疗机构资源共享,解决病患转诊、重复检查治疗等问题。”刘朝霞说。
近年来,我国相继建立了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等制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原所长池慧建议,扩展医疗救助制度“分类化”保障,对低保人群、边缘人群和因病返贫高风险人群实行差异化救助政策,同时引导社会慈善机构、商业医疗保险等力量聚焦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新需求,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现医疗、医保协同发展,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视频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上海市委会主委李碧影建议完善乡村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应将中医疗效确切的农民群众易发病种,在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中予以明确,并纳入医保定额结算范围。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使更多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逐步打造符合乡村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是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方式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黄宇光在过去的7年里6次援藏,帮扶西藏本地医院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在他看来,对口帮扶要契合当地实际需求,帮助县医院拓展业务范围、填补技术空白、弥补临床短板、培养业务骨干。他建议:“在技术帮扶的同时,还要主动介绍医院管理经验,帮助县医院提升科学规范和精细化医院管理水平,在优化管理架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方面给予及时有力帮助指导。”
补齐人才短板
稳定村医队伍
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乡亲们的“健康守门人”。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卫生院副院长资艳萍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了20余年,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一直牵动着她的心。
“希望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出台更多好政策,科学制定基层卫生院人员编制,引导鼓励上级专业公卫医师下沉基层,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促进医防融合,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资艳萍在视频连线中表示。
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会主委李青山带来了一组数字——山西全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分别占15.8%和1.7%(全国为17.4%和2.7%),全省仅1/3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阑尾、疝气手术和四肢骨折处置等基本医疗服务。李青山建议,推进薪酬改革,提高工资总量,增强岗位吸引力;加强人才培养,结合实际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既懂预防又懂临床的医生,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落实人员编制,尽快研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编制标准和区域内编制动态管理与招聘指导意见,促进高素质医学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主任医师张澍认为,解决好村医的基本待遇、工作环境和养老保障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重要举措。他建议:“应抓紧解决村医收入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建立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障机制,支持村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全国统一的村医管理办法,明确乡村医生执业要求、身份认定和对其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细则;鼓励乡村医生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健全村医定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