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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 四川将培养5000余名中小学“头雁”教师

发布日期:2023-11-10 16:38|发布:中乡网|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养计划(试行)》(以下简称《计划》),决定在实施四川省新时代中小学优秀党组织书记和卓越校(园)长培养计划基础上,自2023年开始,每年遴选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师,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以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导向,进行分层培养,计划到2035年培养造就5000余名省级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形成“头雁”领飞、“群雁”齐追、“雏雁”培优、一体成长的全省中小学学科教师人才发展雁阵格局,为推动四川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择优遴选培养对象

  《计划》明确,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发展(科研)机构教师(教研员),结合教师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实绩和区域影响力,分学段学科,按年度择优遴选培养对象,量身定制培训方案,建立培养数据库。按周期批次择优确定全国知名高校、教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为培训基地,为每位学员在优质院校和发达地区优质中小学、省级以上名师中选聘理论和实践“双导师”,全程进行专业引领和业务指导。

  健全省、市、县三级培养体系

  《计划》明确,把学科领军教师培养情况作为教师职级、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周期培训合格发给省级学科领军教师合格证书,考核达标后可认定为省级学科领军教师;考核优秀的学科领军教师,可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聘上一级职称,优先推荐教育部名师培养计划、有关表彰表扬评选及人才计划。

  《计划》提出,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培养体系,在省级启动新时代学科领军教师培养计划的同时,各市(州)可参照省级做法,实施本级学科领军教师培养计划,形成学科领军教师成长梯队。

  建设培养与实践基地

  《计划》明确,将采取择优委托、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分年度选择省内外综合性大学、高水平师范院校、教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作为省级学科领军教师培养基地,依托省内外优质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及高水平师范院校等作为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分期分批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晓东 责编: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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