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25 11:16|渭南日报|
近日,大荔县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县财政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县偏远乡村教师实施生活补助。
该县偏远乡村26所中小学教师及支教教师享受每人每月120元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随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发放到人,自2014年1月起已执行,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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