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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川县茶坝乡贯彻落实《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

发布日期:2017-08-30 11:41|四川新闻网|江山多娇

        按照省纪委《关于印发<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青川县茶坝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党委重视,贯彻落实。茶坝乡党委高度重视乡纪委履责工作,乡党委安排在乡党委会议上将《通知》精神第一时间向党委会报告,并做出决策,要求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承担起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对照措施进行研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逐一对照,自查自纠。乡纪委对照措施一条一条地进行研究,乡纪委建立了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分管或从事工作向县纪委备案制度,乡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副书记均没有分管、从事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完善了工作规程等。乡纪委单独设置办公室一间、信访接待室(廉政谈话室)一间。派出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县纪委参加纪检业务培训2天。
        完善制度,规范行权。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乡纪委成员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严防“灯下黑”。组织机关干部及村(居)实职干部学习《规定》,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及时进行公示,惩防体系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对本单位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确保“十项措施”落到实处。(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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