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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汝极:文化润疆——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发布日期:2020-11-12 10:13|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 牛汝极

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会议首次提出“文化润疆”这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抓手”,如何理解其内涵要义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要深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

“文化润疆”的基础:认同“中华民族”及其形成过程

从汉代至清代中晚期,包括新疆天山南北在内的广大地区统称为西域。自汉代开始,新疆地区正式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汉朝以后,历代中原王朝时强时弱,和西域的关系有疏有密,中央政权对新疆地区的管治时紧时松,但任何一个王朝都把西域视为故土,行使着对该地区的管辖权。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演进中,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开拓了中国的辽阔疆土,共同缔造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国多民族大一统格局,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造就的。

公元前60年,控制东部天山北麓的匈奴日逐王降汉,西汉统一西域。同年,设西域都护府作为管理西域的军政机构。公元123年,东汉改西域都护府为西域长史府,继续行使管理西域的职权。从公元460年到640年,以吐鲁番盆地为中心,建立了以汉人为主体居民的高昌国,历阚、张、马、麴诸氏。隋代,结束了中原长期割据状态,扩大了郡县制在新疆地区的范围。突厥、吐谷浑、党项、嘉良夷、附国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隋朝。唐代,中央政权对西域的管理大为加强,先后设置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统辖天山南北。于阗王国自称唐朝宗属,随唐朝国姓李。宋代,西域地方政权与宋朝保持着朝贡关系。高昌回鹘尊中朝(宋)为舅,自称西州外甥。喀喇汗王朝多次派使臣向宋朝朝贡。元代,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等管理军政事务,加强了对西域的管辖。1251年,西域实行行省制。明代,中央政权设立哈密卫作为管理西域事务的机构,以此支持管理西域事务。清代,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中国西北国界得以确定。此后,对新疆地区实行了更加系统的治理政策。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实行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1884年在新疆地区建省,并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1912年新疆积极响应辛亥革命,成为中华民国的一个行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共同团结奋斗,新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

我们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东亚混血缘、跨历史、认同中华文化的人群共同体的存在。所谓“混血缘”,就是血缘混杂、来源多样的东亚人群,这个人群被证明是由无数大小民族或族群滚雪球似的融合而成;以远古中原地区炎黄和华夏为源头不断吸收周邻人群的过程中,华夏与蛮夷戎狄融合而为汉族的过程时间很长且内容丰富。秦汉以来,以汉族为主体不断与四邻众多部族在血缘上完成了大融合,后来又吸收周边诸文化,不断壮大丰富了原有文化的内涵。经过几千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政治上的大一统、文化上的多元融合和经济类型的多样化。近代以来,在西方列强的欺凌下,“中华民族”由“自在”的民族逐渐演变为“自觉”的民族。“混血缘”,强调的是中华民族是大融合的产物。所谓“跨历史”,历史上在中华版图内出现过的众多部族、民族等人群和名称虽然许多都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但他们的基因都传递到了今天,都应算作中华民族的一分子,都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演化作出过程度不同的贡献。而且,今天的民族都是由过去的人群演变而来,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所谓“认同中华文化”,就是指对中华文化的自我归属感和自我根源感。

中华民族的基本特征简单地讲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有容纳之量:促成东西南北政治经济人文上的大一统;二是有消化之功:促成文化和人种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融合;三是有执中之智:促成经济和社会管理避免极端化而达致中和,由此,使中华文化和人种几千年延绵不断、生生不息。

“文化润疆”的目标:实现“三个超越和三个重塑”

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中国人的重大课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认为,其途径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超越民族,重塑公民。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多民族国家具有“两副面孔”,是一个“双重特征”并行的过程:“一种是由公民权利确立的身份,另一种是文化民族的归属感”。“只有一种非自然主义的民族概念,才能与民主法治国家的自我理解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就是说要超越民族主义,而建构公民国家。他说:“共同的政治文化必须保持强大的约束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国家不会四分五裂”。公民意识具有国家性、现代性、世界性三种属性;就中国而言,国民化、现代化、全球化三者并行;民族、公民、天下三大目标相互统一。超越民族身份,重塑公民观念,就要着力增强开放包容的公民意识、和谐团结的公民形象、自强自立的公民责任。

二是超越宗教,重塑精神。每个宗教都有其自身的文化传统和氛围,其中,既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排他性和封闭性。随着时代的前进,传统宗教已不能满足许多人现时的灵魂需求。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跳出了传统宗教的围墙,以更开阔的视野去审视传统宗教,并开始以更开放的心态去接触不同文化和文明。中国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其中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和选择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不鼓励教族捆绑。在中国,我们坚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相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现代文化,符合中华传统人文精神,符合世界潮流,应成为每个公民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取向。

三是超越文化,重塑文明。文化和文明是有区别的。简单地说,文化常指习惯和观念,文明常指受文化支配下所产生的实践成果。文化是文明的基础,文明是文化的物质及精神的结晶,不是所有的文化都能结出文明之果,而任何文明都有文化的背景和基础。文化是人类征服自然、社会及人类自身的活动、过程、成果等多方面内容的总和,而文明则主要是指文化成果中的精华部分。文化存在于人类生存的始终,文明则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更高阶段,意味着属于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或本质。而文化则强调民族或群体之间的差异特征。唯有文明竞争力的国家、地区和族体,才有可能得到世界的尊重。文化关心的是“什么是我们的”,而文明关注的则是“什么是好的”,这个“好”,不仅对“我们”是好的,而且对“他们”也同样是好的,是全人类共同之好,没有“我们”与“他者”之分,只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类共同的价值。

因此,笔者认为,国家出台的制度、政策、法规和措施要有利于“三个超越和三个重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会更加牢固。这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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